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相军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个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部署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普法工作计划。狠抓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计划组织实施。把《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2024年共集中学习4次,通过学习着重转变在法治建设中依法行政能力的观念,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区制定的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及时把国家和地区有关减税降费文件转发至各执收单位,确保政策落实无遗漏、无盲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上报县信息中心在政府网上予以公开。如:裕民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公告、采购信息、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有效增强了行政职权的透明度。
二、亮点工作
(一)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及健全日常学法制度,确保全体财政干部深入理解和践行法治精神。同时,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强化法治宣传和培训。结合财政局整体情况和日常工作,重点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制度。同时积极组织法治培训活动,邀请专家讲师进行专题讲座,提高财政干部及全县财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问题短板及下一步工作
(一)问题短板。一是法治能力运用仍需深化。利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性仍需提高。个别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执法干部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法治监督仍需发力。在监督管理上的方法还不够多,措施还不够有效,习惯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在领会贯通、融合结合上下功夫。严格贯彻裕民县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切实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发挥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等制度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做到法治建设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把主要领导年终述法活动与年终述职述廉同部署同考核。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财政工作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自觉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