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按照地委安排,由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薛桂强同志带队赴裕民县铁列克提风电场,对国家电投新能源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及时召开塔城地区推进国家电投新能源项目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行署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能源综合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会议听取: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塔城分公司进行了新能源项目政策解读,各相关部门汇报了国家电投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
会议确定:积极推进塔额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入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电投18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运。
会议强调:新能源项目建设要始终坚持“优质资源优先开发,就地开发就近消纳”的原则,不断规范塔城地区新能源资源开发管理,强化规划目标和消纳保障机制约束,推进能源开发、石化、采煤等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延长新能源产业链,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步伐,打造塔城地区重要的新型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地委扩大会议部署,领会吃透国家、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抓住国家鼓励新能源产业这一机遇,大力推进水电、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逐步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将我区优势资源转化为经济动力。
参会人员:地区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国网塔城供电公司等地直部门,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及相关县(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国家电投公相关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