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药监稽〔2023〕55号),以及《地区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辖区“两品一械”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批示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经营使用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继续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工作开展情况
药品监管方面:一是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家,医疗机构15家,检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使用单位4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饿了么、疆小哥、美团等5家第三方平台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经查,本辖区内有2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均未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交易行为;三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兴奋剂药品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行为,严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弊事件发生,截至目前,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家,牙科诊所3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继续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购进渠道、索证索票等环节。五是开展疫苗安全监督检查,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现场抽取疫苗,核查购进渠道、验收记录,运输储存温度记录的合法合规性,确保监管无漏洞、无死角、无缝隙,截至目前,共检查疾控中心1家,接种单位2家;六是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药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开展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排查梳理“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情况,强化医疗美容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重点检查裕民辖区内的生活美容、美体及化妆品经营主体是否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是否有经营企业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是否存在医疗美容方面的虚假宣传行为等,辖区内生活美容经营企业32家,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0家,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0家,医疗美容医疗器械医美机构数0家,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0家。此次专项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车辆10辆次,我辖区暂未发现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供货企业资质、发票,是否建立购进记录,督促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单位及时清查有效期将至、过期或者其他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等,裕民县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家、使用单位15家(含医疗机构、乡镇场卫生院、个体诊所、疾控机构)。截至目前,检查出医疗器械风险隐患3件,已销号3件。
化妆品监管方面:一是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清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店,重点检查是否采购、销售、使用通报中的不合格化妆品。此项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了化妆品专营店12家,超市3家,美容店10家,美发店8家,未发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国家不合格化妆品通告中的产品;二是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母婴专卖店、商超、化妆品连锁店,检查供货企业资质、发票,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以及过期化妆品。三是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辖区化妆品经营者参加网络公益培训《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并集中学习,此次培训参加人数25人,通过实地宣传,发放50余份宣传资料,解答疑惑12次,电子屏滚动播放12次,悬挂横幅14条,并开展化妆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以及“5·25爱肤日”义诊活动,现场解答疑惑,并针对群众困扰的皮肤问题给予一对一讲解,向师生发放《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单50份,播放视频5次,受益群众达40余人。
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查办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8起,罚没款1.55万元;查办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案1起,查办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3起,均已结案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强化对“两品一械”的监管力度,提升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辖区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