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学校食堂餐饮抽检,本次抽检的品种为苹果,梨子,丑橘,洋葱,橘子,学校食堂煎炸过程用油,馒头,花卷。
现将12批次抽检信息予以公告。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塔城地区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12月食用农产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2.塔城地区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学校食堂餐饮食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