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2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二巡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落实。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内外联系。局党组对存在问题逐条梳理、认真剖析,召开党组会3次,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18条。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清单,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了整改台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流于形式、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二是所属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山水湖田林草沙”生态治理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三是党支部负责同志认真督促党员干部,每日按时完成“学习强国”学习,每周公布1次学习排名情况,让“学习强国”平台成为了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知识的“充电宝”和“加油站”。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草原工作站党支部和草原监理所党支部重新书写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亲自指导和把关下,党员都能够重工作实际新书写发言提纲内容。三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草原工作站党支部和草原监理所党支部都建立了心得体会撰写审核审读制度。四是规范党课形式,遵循组织原则讲党课。副局长海沙尔围绕《伟大建党精神》开展了1次专题党课讲座。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苟瑜鑫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自身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开展了1次专题党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松懈麻痹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委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指定1名干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了核酸检测采样台账,全体干部职工均能够按时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参加核酸采样,没有发生漏采现象。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把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落到实处,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按照《裕民县自然资源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系统未发生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研究对策,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二是明确由副局长海沙尔·米都吾汉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每人都至少查找了1条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且都已整改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
整改情况: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与新疆睿洋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截至目前,新疆睿洋农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生产车间、保鲜库以及办公用房等附属建筑物的建设工程,建筑物符合城乡规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弱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仍有发生。
1.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动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对巴尔鲁克山国有林管理局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全部进行重新分配,分配至管护站开展工作,排除森林管护隐患。修订完善《裕民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局协调会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建立健全了议事决策程序机制,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找国有土地承包3个、林草项目的廉政风险点5个,通过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提升。制定了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办法,对关键岗位进行廉政谈话7人次。二是严格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每季度听取科室站所党风廉政情况汇报1次,听取11个科室站所党风廉政情况汇报33次,上半年对党支部开展检查督导3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缺乏担当尽责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国用农用地管理办公室按照国有土地承包费历年欠费情况,依照时间节点书写情况说明,建立了《裕民县历年国有土地欠费情况说明台账》。二是建立《裕民县国有农用地管理制度》,完善《裕民县国有农用地承包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局国有农用地招标办法》,规范国有农用地承包费收缴管理工作,杜绝国有农用地承包费欠缴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项目》验收合格。在资金拨付到位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将项目资金支付到位。二是《裕民县2020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项目》已完工。在资金拨付到位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将项目资金支付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国有农用地押金收缴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制度规范管理和使用国有农用地押金;二是建立《国有农用地押金收缴管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局国有农用地招标办法》规定,凡中标者在弃标后,竞标押金全部上缴国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财务收支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收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完善了《裕民县自然资源局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裕民县自然资源局财务审核报销制度》《收支业务流程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虚列支出涉嫌套取资金。
8.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会计法》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和教育,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摒弃侥幸心理。二是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通过认真执行局党组会议决定,对各类票据要认真审核,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定期自查,对财务支付票据做好把关,全力杜绝今后出现此类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内容,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常抓不懈,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2022年以来没有发生过此类情况。二是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类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定期自查,对财务支付票据做好把关,并对项目和财务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合法合规。
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访惠聚”驻村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裕民办〔2017〕60号)文件精神;从严把关,做好“访惠聚”经费支出的审核,确保每一笔经费都花在为民办实事上,杜绝违反专项经费使用规定的支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自巡察整改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9次,研究人事、财务、项目等各项工作。二是党政主要领导都能够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遇事相互沟通交流,提升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努力先后化解一起历时近7年的信访积案以及金地花园小区三期10余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老大难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负责人,二级主任科员李东同志负责草原监理所党支部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苟瑜鑫同志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工作。二是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1次专题学习。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和局长作为主要领导要认真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今年以来,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负责同志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并通过机关工委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裕民县自然资源局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二是在2022年度的干部考核中,将严格履行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考核的工作程序,做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加强干部抽借调管理。今年共抽借调干部2名,均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了组织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相继制定完善了《裕民县自然资源局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裕民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制度》、《党组工作规则》、《裕民县国有农用地管理制度》《国有农用地押金收缴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599337;通信地址: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东路1号,裕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8月31日
(发布单位:裕民自然资源局 审核人:冯飞 裴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