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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3 10:03:01 浏览次数:45899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8月7日)
2021年8月7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和决定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了征补中心呈报的《关于上报<裕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置换办法>的报告》(裕征补字〔2021〕7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征补中心呈报的《关于上报<裕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置换办法>的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
二、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呈报<裕民县巴什拜种羊繁育中心改制实施方案>报告》(裕财字〔2021〕53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呈报<裕民县巴什拜种羊繁育中心改制实施方案>报告》。
会议要求,财政等相关部门,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改革后人员、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问题,积极稳妥做好巴什拜种羊繁育中心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算核销等工作,确保巴什拜种羊繁育中心改制工作顺利完成。二是要积极统筹做好巴什拜种羊繁育中心改制后划转工作。
三、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城乡客运公交公司划入塔城地区永睿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的申请》(裕财字〔2021〕54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城乡客运公交公司划入塔城地区永睿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的申请》,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四、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呈报<裕民县城东野生动物救助站承包协议书>的报告》(裕自然资字〔2021〕62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呈报<裕民县城东野生动物救助站承包协议书>的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五、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2021]-6号宗地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1〕10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2021]-6号宗地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六、专题听取了裕民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政府推动、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帮扶、系统推进,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聚焦产业振兴这个关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科学选择发展适合裕民特色的乡村产业。我们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科学统筹谋划,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稳步推进政策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好扶贫产业、建设项目等各项工作的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保持扶贫机构队伍总体稳定,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会议确定,一是加快推进未开工扶贫项目建设。按照时间任务进度积极跑办前期和招投标手续,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二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建设工作。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发挥主体职责,积极统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做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入库等工作,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可靠,资金到位立即实施,项目落地能及早见效。三是做好系统录入。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更新系统数据,确保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及时、可靠。四是各乡镇、各单位要聚力抓好各自负责领域项目建设的安全、工程质量等相关工作,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安全。五是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在确保项目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照项目进度财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参加人员: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秦清涛,政府副县长叶尔肯,政府副县长庄重,人大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海拉提,政府党组成员、卫健委党组书记刘妮,发改委主任陈兆连,财政局局长熊丛来,纪委监委第二派驻巡查组李晓军,自然资源局局长王翔,征补中心主任吴玉山。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