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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8 17:32:33 浏览次数:7633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2年4月11日)
2022年4月11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和决定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裕康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康鑫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变更的请示》(裕财字〔2022〕27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裕康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康鑫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变更的请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裕财字〔2022〕28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三、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新疆裕达建设有限公司入股裕民县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裕财字〔2022〕29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新疆裕达建设有限公司入股裕民县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责任,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四、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裕达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新塔裕畜牧生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裕财字〔2022〕30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裕民县裕达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新塔裕畜牧生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财政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五、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江格斯乡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2〕21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江格斯乡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发挥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相关手续办理。
六、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吉也克镇干菜加工厂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2〕23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吉也克镇干菜加工厂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做好有关工作。
七、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变更裕民县人民医院职工公寓楼用途性质的请示》(裕自然资字〔2022〕34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变更裕民县人民医院职工公寓楼用途性质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八、安排部署了当前重点工作
参加人员: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查东升,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刘志利,政府副县长候选人顾宗明,政府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书记、局长宿召磊,政府副县长庄重,政府副县长郭秀花,政府副县长侯治国,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夏力哈尔,发改委主任陈兆连,财政局局长薛靓靓,纪委监委第二派驻巡查组组长加拿尔别克。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