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裕民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分配结果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经裕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选择应按照严格遵循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规划,瞄准产业项目提质增效、夯实农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活生产条件改善资金投向,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是严格遵守“九条红线”内容。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详细情况见附表:裕民县2022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第二次)计划表.xlsx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01-6527625
裕民县乡村振兴
2022年10月30日